保护版权,尊重劳动 ——穿越时空的诉讼 蓟县下营镇初级中学136班张静 (咚!咚!咚……开封府衙门前挤满了人,一个头发蓬白的老人正在用力敲着门前的大鼓,衙门内的衙役迅速站成两列,包拯大人坐到了案前) 包大人:(拍了一下惊堂木)何人击鼓?带上堂来!(击鼓的老人被衙役带入公堂) 众衙役:威——武—— 包大人:(拍惊堂木)来者何人? 老人:老夫姓曹名雪芹 包大人:你状告何人? 老人:告21世纪的出版商 包大人:(疑惑,皱眉)哦,21世纪的出版商,何罪之有? 老人:(一脸悲愤)大人,小人是清代的一位作家,曾著有《红楼梦》,为了写它,我从少年英发写到头发花白,整整几十年的光阴,倾尽了毕生心血,对于后世影响深远,甚至流传海外,被外国人推崇,对此老夫甚感欣慰。但有些存心不良的出版商,为了私人利益,获取高利,不惜将《红楼梦》改写,将其译为言情方面的书,我本想让世人欣赏它的文学价值,哪想这些人……(老人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)我真是太心寒了! (所有的人都静静的听着,不禁向老人投来同情的目光) 包大人:(怒不可遏)岂有此理!出版商真是胆大包天,简直不把本宫放在眼里!我一定要好好惩治他们! 王朝、马汉! 二人:(同时)在! 包大人:把那个欺世盗名的出版商给我拿下! 二人:(同时)遵命! (一个肥头大耳、满嘴油光、身着华丽的胖子被带上) 众衙役:(齐声)威——武—— (罪恶的出版商装出一副老实的样子,赶紧跪了下来) 包大人:(拍了一下惊堂木)你触犯了第七章第七条第七款,侵犯原著者出版所有权,不尊重他人的劳动,处你三年徒刑。来人啊,给我拖下去! 出版商:(作委屈状)冤枉啊,大人!我冤枉啊! 包大人:何罪之有,说来听听 出版商:(嘴角露出一丝狡猾的笑)包大人,请听我慢慢道来:首先,我改写《红楼梦》是为了世人可以从另一个方面去体味它,了解它,这是合乎情理的。其次,我减少了许多人的脑力劳动,使他们不用写文章,也可以看到新书,再说,一套《红楼梦》正版价格不斐,我大量印刷盗版的《红楼梦》,也可以促进文学传播,这样又何乐而不为呢?大人,请问,我何罪之有啊? (出版商正眼瞧都不瞧曹雪芹,看他那小人得志的样子,真叫人恶心) 包大人:(非常生气)你还不知罪。其一,你改写《红楼梦》,诱人以淫邪;其二,你不懂得尊重版权所有人,既不道德,也是违法行为;其三,你不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,使曹雪芹几十年的心血毁于一旦;其四,你不懂得鼓励世人创造,使想要写书的人见到你们这些不法出版商望而却步,放弃了写书。如果所有文人都有这样想法,那么中国的文学史将会停滞不前。这就是你犯下的罪恶,真是“其心可诛也”,我包某人此时再不伸张正义,将来有何脸面见江东父老。来人,给我押下去! (包大人英明果断,将恶人绳之以法,同时也警醒世人要懂得保护版权,维护知识产权,尊重作家劳动成果,激励广大文人积极创造,中国的文学水平定会百尺竿头——更进一步!) 指导教师:于跃兰